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巡察公告

发布日期:2024年10月22日 16:20   编辑:侯雪娟  核稿:甘松    浏览次数:

根据学校党委统一部署,校党委第一巡察组将于2024年10月23日至11月6日对文学院党委开展巡察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。

一、巡察对象

文学院党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。

二、巡察内容

按照深化政治巡察、强化政治监督的要求,贯彻“发现问题、形成震慑、推动改革、促进发展”工作方针,聚焦巡察对象的政治责任和职责使命,重点监督检查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、中央重大决策部署、省委重要要求及学校重点工作落实情况,监督检查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情况,监督检查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情况,监督检查对巡视、审计等监督和主题教育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,监督“一把手”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和廉洁自律情况。

三、反映问题渠道

巡察期间,巡察组设立信访接待窗口,设置意见信箱、电子邮箱,开通专门值班电话,受理群众来信来电来访。具体如下:

巡察组办公地点:行知楼808室;

)信访接待窗口:信访人员可通过电话0551-63828647 进行预约;

)邮政地址校党委巡察办公室转校党委第一巡察组;

)意见信箱:行知楼八楼电梯口;

(五)信访接待电话:0551- 63828647 ;

)电子信箱:jiwei@hfnu.edu.cn

受理信访接待和电话的时间为工作日的上午9:00至11:30,下午2:30至4:30,截止时间为11月6日。

根据有关规定,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巡察对象的来信来电来访,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、组织纪律、廉洁纪律、群众纪律、工作纪律、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。其他与巡察工作无直接关系的个人诉求等问题的反映,将按照分级负责、归口管理原则,转交有关单位或部门处理。

校党委第一巡察组

2024年10月22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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