系主任职责
全面负责教学系的师德师风教育、专业与课程建设、教学运行与管理、科研管理、教师队伍建设、教学质量控制、管理与考核等工作。
专业带头人工作职责
一、负责新专业申报的前期调研、申请书编制、专业设置论证等工作。
二、负责组织制订本专业建设规划、人才培养方案和人才质量标准,组织编写并审定课程标准(或教学大纲)。
三、协助系主任筹建专业建设合作委员会,定期开展专业合作工作。
四、负责专业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创新工作,积极探索专业改革方案,协同学院和系主任组织实施。
五、协助系主任完成各级专业建设、专业认证与评估等工作。
六、配合系主任开展教师队伍建设,提供人才引进、培养意见。
七、负责对本专业学生进行专业教育,了解和跟踪本专业教学实施过程,定期组织召开本专业学生座谈会,并进行分析总结。
八、负责本专业学生各类职业资格证书考试培训指导工作。
教研室主任工作职责
一、根据学院和系的工作要求,在系主任直接领导下,制订并组织实施本教研室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,落实本教研室理论教学、实践教学、科研等工作任务。
二、负责本教研室教师的教学质量管理。检查教师的备课、讲课、辅导、教学计划执行情况;初审试卷命题;组织试卷批阅及归档工作;负责本教研室承担的毕业论文选题、指导、答辩、评分等组织工作。
三、负责组织教师开展听课评课、教学观摩、教学经验交流等教学研究活动。每学期至少组织3次教学研究活动,做到有计划、有重点、有记录、有效果。
四、负责组织精品资源共享课程建设、教材建设、质量工程项目等申报推荐工作。
五、负责本教研室教学资料的收集与管理工作。
六、配合专业带头人落实专业申报及建设工作。
七、完成学院、系临时交办的任务。
学术工作指导委员会职责
(2021年12月29日修订)
一、审议文学院学科及科研发展规划。
二、推荐申报各类科研项目。
三、负责各级科研项目中期检查、结项工作。
四、负责考核教师年度科研工作业绩。
五、推荐各级科研奖励。
六、指导院属科研机构建设,考核院属科研机构年度任务情况。
七、发布年度学术成果发表出版、科研奖励以及科研项目立项等情况通报。
教学工作指导委员会职责
(2021年12月29日修订)
一、审议专业设置与调整方案。
二、指导、检查与推进专业认证、评估、改革等重大专项活动。
三、推荐申报各级教学质量工程项目。
四、负责各级教学质量工程项目中期检查、结项工作。
五、组织开展学院课程改革与建设、学生学业考核模式改革活动。
六、推荐各级教学成果奖励(质量工程项目之外的)。
七、发布年度教学研究、教学改革、教学成果奖励以及教研项目立项等情况通报。
学生创新创意教育工作组职责
一、制订与实施文学院学生创新创意年度工作计划。
二、组织院级学生参加各类学科竞赛。以A、B类赛事为主,每年组织10项左右院级学生学科竞赛。
三、培育、推荐、指导省级以上各类学科竞赛项目。每年至少推出6项省级以上学科竞赛项目参赛,并获得20项省级以上奖项。
四、分析通报年度学生学科竞赛活动等情况。
研究所(中心)
文学院根据学科、专业发展需要设置院属研究所(中心)。每个研究所(中心)设主任1名,研究人员一般不少于5人,由所长选聘。
研究所年度目标任务:
1、承担1项以上厅级纵向科研项目。
2、人均发表学术论文0.5篇以上,或正式出版专著、研究报告等0.5部以上。
3、其中(1)基础教育类研究所,还需承担1项以上省教育规划项目或直接面向基础教育的省级质量工程项目;(2)产学研合作类研究所,还需承担1项以上横向项目;(3)创作类研究所,还需正式发表或出版作品5篇(部)以上(研究人员创作或指导学生创