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系:
根据学校教学工作部署和教务处《关于做好2021-2022学年度第一学期期末考核工作的通知》(教学〔2021〕68号)要求,本学期期末考核将于第17-19周进行,为加强考核环节管理,现将文学院期末考试命题工作安排如下:
一、命题与审核时间
自校历第13周(11月22日)开始,各授课教师根据课程标准及教学计划,至少提前2周完成命题。各系组织好命题审核。
年级 |
考核时间 |
命题时间 |
审核时间 |
2018级普本 2020级专升本 |
考研初试后~ 12月31日前 |
12月10日前 |
12月15日前 |
2019级普本 |
12月20日~ 12月31日前 |
12月5日前 |
12月8日前 |
2020级普本 |
12月27日~ 元月9日前 |
12月10日前 |
12月15日前 |
2021级普本 |
12月27日~ 元月9日前 |
12月10日前 |
12月15日前 |
二、命题要求
(一)命题方式、命题要素、命题质量、试卷能力结构等要符合《合肥师范学院课程考核管理办法》、《合肥师范学院课程考核试卷管理规范》《文学院关于课程考核与评价方法改革的实施细则(试行)》等文件要求。
(二)命题要有利于培养学生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,减少客观性、记忆性的考核内容,增加主观性、综合性、实践性的考核内容。
(三)命题范围包括但不局限于书本内容与课堂内容,要注重考查课程学习的重点、难点,侧重知识点的综合应用与创新,要体现高阶性。
(四)对照各门课程上一轮考试中出现的问题,本轮命题要体现出明显的改进点、提升点(如题型、命题要素、试卷能力结构等)。
三、命题审核
(一)严格落实“五步”审核制度,即:“命题教师自查—教研室主任预审—系主任审核—院教学质量管理组审核—文学院审批送印”,切实保障命题质量。
(二)命题教师提交样卷和评分标准时,填写《合肥师范学院文学院课程考核命题自查表》,对高阶性命题及本次命题改进点的分析要具体。同时,提交上一轮考试样卷1份,以备审核时与本次试卷比对之用。
(三)教研室主任审核时要把好命题内容质量关,着重审核命题的高阶性、试卷能力结构等,提出具体意见。
(四)各系(主任)要对试卷是否合规、试题是否严密(谨)等进行全面审核,填写《文学院试卷命题审核意见反馈表》。整改意见要具体,要通知命题人(授课教师)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。
(五)院教学质量管理组主要对整改意见及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审核。
(六)以上审核工作结束并达到“合格”要求后,命题人填写《试卷命题审批送印表》,文学院签署明确意见后送印(至少提前10天)。
四、制卷要求
本次考试采用试卷和答题纸分开印刷,试卷不预留答题空间,学生在答题纸上答题。教师可对学校提供的答题纸模板进行调整。
五、其他要求
(一)各系要加强试卷命题的过程管理,教师要强化责任意识,要做到“谁命题谁负责、谁主考谁负责”。
(二)未按要求对试卷进行审核,或考试未审核合格等,影响考试正常进行的,按照《合肥师范学院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》(校教〔2021〕18号)处理。
(三)试卷审核过程材料要存档,包括原始卷、改进卷、使用卷,各系要有专人收齐后送档案室保留存档。
特此通知。
附件:1.合肥师范学院文学院课程考核命题自查表
2.文学院试卷命题审核意见反馈表
3.合肥师范学院试卷命题审批送印表
合肥师范学院文学院
2021年11月23日